为加强大理市机动车辆通行管理,满足市民对货物运输的需求,规范货运、客运机动车的入城通行,充分利用现有城市道路资源,减缓交通拥堵,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五十五条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对机动车辆出入城区实行《通行证》通行管理的制度,现将2014年度机动车辆入城通行证、准行证办理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管理原则
2014年办理机动车辆出入城区通行证、准行证按照“便民、管控、服务”工作原则,把方便群众办证、调控城区交通流量、服务经济建设有机结合。
二、管控区域的设置
(一)管控区域
下关城区:南至巍山路、南涧路、西至永平路、东至宝源路、北至永平路与鹤庆路交叉口以内的城区道路;途径下关城区的单桥货运车辆准许经巍山路、南涧路、永平路通过。
大理古城城区:南至一塔路(博爱路口至双鹤停车场入口段)、东至洪武路、西至大凤路、北至双狮路以内的城区道路列为货运机动车禁行区域。
创新工业园区:大凤路以北、机场路以南、红山路以西区域内道路为控制货运机动车通行区域。
双廊片区:双廊古镇主街为控制货运机动车通行区域。
(二)重点管控路段
将建设路(二号桥———小花园)、龙溪路(快速客运站———一号桥)、苍山路(洱海宾馆———泛亚汽车城)、洱河南路(西大街———漾濞路)、洱河北路(黑龙桥———兴盛桥)、嘉士伯大道、景观大道、万花路、人民街(人民路口———阳南桥)、文化路、关平路、泰安路、兴盛路(小花园———景观大道)、漾濞路、幸福路、苍山路(洱海宾馆至云岭大道)、宾川路、鹤庆路等路段列为重点管控路段。
(三)特殊管控路段
市区人民街(美登桥至南涧路口段)、建设路中段(幸福路口至泰安路口段)、龙溪路(云武宾馆至泰安路口段)、苍山路(洱海宾馆至金星村口段)、泰安路(泰安桥至龙溪路口段)、洱河南路(西大街至漾濞路口段),以及泰安桥、美登桥、黑龙桥、兴盛桥,列为特殊管控路段。
(四)特别管控区域
大理古城区列为特别管控区域,禁止所有货运、7座以上客运车辆通行。
三、通行证的分类
按使用情形分为:1、城市道路长期通行证,使用期限为1年;2、限时通行证(含蔬菜运输绿色通行证),使用期限最长为一个月;3、临时入城通行证,当日办理,当日有效;4、准行证(创新工业园区、双廊片区使用),按实际审核审批时间使用;5、过桥证,使用期限最长为一个月。
四、管控车辆及禁行时间
(一)大理、下关两城区管控范围内的道路实行24小时管控,未办理通行证的一切货运机动车、7座以上客运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拖车,不得在该区域道路上行驶;
创新工业园区、双廊片区管控范围内的道路实行部分时段管控,未办理准许通行手续的一切货运机动车、7座以上客运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拖车,每日7:30—22:00时段,不得在该区域道路上行驶;
禁止拖拉机、低速农用车驶入上述管控区域道路通行。
(二)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城市道路车辆长期通行证的车辆,每日7:20—8:40、11:10—12:45、13:10—14:45、17:00—19:30四个高峰期禁止驶入重点管控禁行区域。
(三)7座以上客运车辆(除公交车及单位工勤车外)在上述四个高峰期禁止驶入市区建设路中段(幸福路口至泰安路口段)、人民街(美登桥至南涧路口段)、龙溪路(云武宾馆至泰安路口段)、泰安路(泰安桥至龙溪路口段)、兴盛路(小花园至兴盛桥段)。
(四)所有货运车辆禁止驶入市区人民街(美登桥至南涧路口段)、建设路中段(幸福路口至泰安路口段)、龙溪路(云武宾馆至泰安路口段)、泰安路(泰安桥至龙溪路口段)、洱河南路(西大街至漾濞路口段)、黑龙桥、泰安桥、美登桥等特殊管控禁行路段。
(五)所有货运车辆、7座以上客运车辆禁止驶入大理古城区。
五、通行证的办理
(一)、城市道路长期通行证
1、办理对象:
在城区长期从事生产、生活,有通行需求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且车辆户籍属大理市的核载500公斤(含500公斤)以下的小型货运车辆及7座以上客运车辆。
2、办理程序:
在交警大队(龙溪路35号)便民服务窗口申领申请表格,如实申报登记相关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经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审批后予以办理。
(二)限时通行证(含农副产品绿色通行证)的办理
1、办理对象:
①因重点工程建设或重要物质运输,需要进入城区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专业工程车辆;
②核载2吨(含2吨)以下的生猪定点屠宰运输车辆、鲜活蔬菜运输车辆(拖拉机除外)。
2、办理程序:
①重点工程建设车辆:由工程建设单位写出申请,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由大理市交通警察大队下关中队审核审批办理限时通行证。
②建材、家具、电器等货物运输车辆:由建材、家具、电器等专业市场写出申请,同时出具未使用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板车参与本市场运输的证明,经大理市交通警察大队下关中队现场检查审核后方可办理限时通行证。
③由农副产品经营市场向下关中队提出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由中队进行审批、办理。
(三)临时通行证的办理
1、办理对象:
因货物运输需要临时进入下关城区、大理古城区2个区域进行货物装卸的货运车辆。
2、办理程序:
对需办理临时出入城市道路通行证的货运车辆,须到下关中队宝源路口佳利大厦办证点(由东向西方向双桥以上货运车辆)、关巍路口(由西向东方向双桥以上货运车辆)、客运北站(由北向南方向双桥以上货运车辆)等三个办证点申请办理;
大理古城区入城临时通行证在古城中队队部申请办理。
3、临时通行证当日有效。持有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跨中队辖区通行,必须严格按照辖区管理中队批准路线、时间通行。
(四)过桥证的办理
在交警大队(龙溪路35号)便民服务窗口申领申请表格,如实申报登记相关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限时通行证、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经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审批后予以办理;办理完毕须持证到下关中队备案后方可通行。
(五)准行证的办理
在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满江新区因生产、生活需要,在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的企事业单位、商户、个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经交警大队创新园区中队审核备案后予以办理;
在双廊片区古街区因生产、生活需要,在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的企事业单位、商户、个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经交警大队双廊中队审核备案后予以办理;
经中队许可办理准行证的车辆,须到大队秩序中队进行备案登记。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长期通行证办理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20日办理;
办理地点: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便民服务窗口(龙溪路35号)。
(二)限时通行证办理时间:2013年12月25日起全年办理;
办理地点: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城中队、下关中队。
(三)临时通行证办理时间:全年办理;
办理地点:宝源路口佳利大厦办证点、关巍路口、客运北站。
(四)过桥证办理时间:全年办理;
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便民服务窗口(龙溪路35号)。
(五)准行证办理时间:全年办理;
办理地点: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创新园区中队、双廊中队。
七、货运车辆通行管理
1、货运车车辆入城后,须严格按照指定路线、时间、区域通行;
2、车辆停放点和货物装卸点的设置必须以道路外为主,在城市干道上禁止设置货运车辆装卸点;其它道路上,一般不予设置临时装卸点,确实需要装卸货物的,每日20:00后,允许货运车辆在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进行装卸作业;
3、货运出租机动车经营单位应设置专用叫车电话,货运出租机动车不得采用在道路上扬招供车的方式。
八、特殊规定
1、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20日办证期间违反以上通行规定,情节轻微的只进行教育处理;2014年1月20日后违反以上通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2、持有长期(短期)通行证、准行证的车辆进入城区道路通行中,发生三次违反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的,将取消其入城通行证持有资格;
3、建材、家具、电器等单位,凡发现有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板车进行运输的,将不再续办限时通行证。
九、附则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可以根据本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所规定的通行时间、范围和车辆进行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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