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州考核组对我市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十二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洱海保护与促进流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和《大理州实现洱海II类水质目标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紧紧围绕2011—2012年洱海保护治理及试点建设目标责任书等有关要求,通过健全机构,统筹洱海流域保护;创新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章立制,保障工作有效落实;依法保护,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强化宣传,营造洱海保护氛围等举措,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我市共组织实施洱海保护治理及试点建设项目23个,完成投资6.04亿元,按照责任书要求,23个项目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共组织实施“2333”行动计划三大类重点项目20个,在建16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4项。
当天,我市召开汇报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勇向州考核组汇报了我市洱海保护目标责任执行情况。
州考核组一行在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后,对我市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执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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